第十四章
书名:叶落将秋 分类:浪漫 作者:漪穈 更新时间:2024-11-02 15:26:21
那抹低沉地如大提琴的声调响起。
“姜也?”
又见面了。
“你怎么在这?”
“你每次见到我都要问一遍这个问题吗?”
“…也不是。”
不问这个问什么?
“没回酒店?”
这不是显而易见吗?活生生的人在面前。
“半路过来的。你呢?”
“差不多,酒店太闷,出来透透气,他们说季胜长桥江景不错。”
这么说来,这座桥还挺远赴盛名,前几年上过网络被网友当做网红打卡点,很多年轻人慕名而来。
这座桥全长一千两百米,桥面两边各有每隔两米张着口含着宝珠的石墩雄狮像,百来座雄狮伫立桥上,实在威风,成串的电子灯笼挂在灯杆上,红红艳艳的。居中部桥下是江水奔涌,两端岸边是万家灯火,有人家的地方栽着花红柳绿,大片三角梅攀上桥端漫出来,形成一小片花海,勃然一片生机。也因这一生机勃勃的绿意让网友直呼“盛世美景”。
叶知秋一直看不懂网友眼中的这一条“盛世美景”,她只觉得这长桥纵使灯火万家依傍却总是掺透着一股寂寥。
寂寥?为什么会寂寥?
她也想不明白。
因此她觉得网友对景点的评价是有着美化成分的。
“桥边能有什么风姿,其实也是被夸大其词了些,以前来这儿的可都是大叔大妈们茶余饭后的纳凉地方。”
姜也听着笑问:
“照你说,哪个地方景色才叫好?”
“城南有家观月茶舍。”
过了桥往城南走,有一家茶馆,建在半山,夜幕降临满城星光能尽收眼底。
“你对这里很熟悉?”
“还好,只是季胜就这么大,就是不熟悉也听别人说过。”
他轻问:
“你来这,多久了?”
“什么?”
叶知秋不明白他指“来这多久”是指此时此刻,还是曾经?
“没什么。”
这样的熟悉,
在季胜很久了吧。
“桥底下是一条步行街,政策开放后很多人在那摆摊,挺热闹的,如果你有空,可以去逛逛,挺有意思的。”
说完又想,像姜也这种形象大抵不会去逛这种人群嘈杂的网红街道吧。
再看看他此时此刻的样子,依旧是白天穿的那副装扮,很中肯的说,确实清隽儒雅。
想想他这副肃穆的形象去逛人声嘈杂的小摊,脑海里的画面是不协调的。
“是吗?这个点不算晚,不如你当我的向导吧。”
叶知秋怔了一下!
这样深沉的声调说出这话听得人耳朵直痒痒。
“这…”
我就说说…
谁想他竟然来了兴趣。
他微眯起双眸盯着她看,说出的话似在邀请,眼神却是威胁的神情。
“程子川…”
“走!”
天煞,有把柄就是好拿捏人。
姜也有些得意地勾唇角。
桥端往下,一条羊肠小道两边摆满了摊位,这两年流行“地摊经济”,很多年轻人做起了副业,也不卖什么要紧,狠挣钱的东西,多数是吃喝玩乐为主,文艺些的、做手工艺的也不少,支个摊弹吉他唱歌的也有。
这条街上来往年轻人和小孩居多,两边是摊位,中间是过道,地方不大,仅三人并肩而行,人来人往间好不热闹。
姜也长的高大,叶知秋才堪堪到他下巴。
他们并肩走在一起,人声嘈杂,他们说话时要挨地近才听清,叶知秋每每听着姜也俯身靠近和她说话,有温热的气息强烈地钻进她的耳蜗里,挠地她头皮发麻,神经紧绷,莫名燃起了一把火苗,烧地她身体发烫,红晕就此悄悄爬上耳垂。
叶知秋有意开始慢他一个步子偶尔在摊前走走停停。
姜也似乎也不批判她的行为,她停下他也停下,她向前走他也跟着。
叶知秋也不好意思让他当跟班,何况提出来这儿的也不是她。
“…你想逛些什么?不然你总跟着我看你不喜欢的东西挺为难你的。”
“你也知道?”
“…”
你也大可不必这么诚实吧…
“不过我第一次来,对这也不熟悉,我没办法,只能勉为其难跟着你。”
勉为其难…
“…那你有没有特别想看的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…感兴趣的呢?”
“不好说。”
“…喜欢的呢?”
“…”
那你为什么非要来逛…
“那不喜欢的、排斥的呢?总该有吧?”
姜也思考了一会,答:
“有!”
“什么?”
“说了能不去?”
“你也算是游客,当然有做选择的权利。”
“我不喜欢敲锣打鼓弹吉他的摊位,荒腔走板,吵得不行。”
那是…摇滚…
他口中荒腔走板的乐队是几个小青年借着摆摊玩音乐,整条街属他们那气氛最活跃,年轻朝气还会音乐,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看。
但…荒腔走板不至于,叶知秋倒觉得只是乐器声大主唱的歌声也洪亮,场面声音有些混沌地冲刺着耳膜…不过喜好这件事如人饮水,各人口味不一,不喜欢这种风格的人也不在话下。
“可以,那就不看。”
反正她也不痴迷这类重金属歌乐。
“还有呢?”
“这条街我们才走到一半,还有一半的路是未知的,我得走过了才能知道下一个摊位里贩卖的是不是我所喜欢的,亦或是我不喜欢的。”
“…”
叶知秋和他是小时候认识的,关系也不到相互熟悉的程度,何况现在。
她不知道他对什么感兴趣,但出于礼貌和半个地主之谊,还是会每走到一个摊子,眼神留意他脸上是否有喜厌的神情。
他们走的缓慢,实际上他是跟在她后面的,她走的慢,所以他也跟得慢。
可叶知秋并不是有意走这样慢,一是这道窄人多不好过。二是她出师不利今天穿的是个带跟的鞋子,白天逛了一天的展,脚尖脚跟早就有些不适,加上除了晚饭时是坐着歇息了,四舍五入她这一天都是站着的,脚不痛才怪。
现下她已经有些受不住,恨不得立马脱鞋光着脚走完这条街。
不过她运气不错,前面有一个卖鞋子的小摊。
叶知秋简直看到救星。
她停在摊子前,姜也也停下。
“你等我一下好吗。”
他没搭腔,只是点头。眼神已经看向摊上摆出的鞋子。
拖鞋,平底鞋,运动鞋,皮鞋等等…
男女老少款式繁多。
“哟!姑娘买双鞋呀。”
摊主热情招呼。
叶知秋应着点头。认真挑选着她的“救命鞋”。
眼下她这脚穿拖鞋是最好不过舒展脚丫子的,但是想到穿着拖鞋逛街也不太好,何况这天气,在室外穿拖鞋还是有些凉的,再说她明天还得逛一天展,这带跟的皮鞋是不能再穿了,还是该挑一双平底的鞋子比较实在。
她眼神来回地游荡,最终目光停下,定在一双白色的板鞋上,白色身,鞋跟是卡其色的边,软底,看着就舒服。
“老板,这双鞋有37码吗?”
“必须有啊。”
老板看起来很热情,在鞋堆里摸索出一个鞋盒,拿起鞋子递给她。
她又顺手挑了一双纯色的棉袜。
姜也就这样看着她拿着鞋,坐到小板凳上试。
他这才看到她脚趾和脚跟泛起的红,没有破皮,但显然是微微肿起。
他微愣,
而后眼色微暗,低着头看着她,也不知在思考着什么。
“鞋子很合适,我要了。”
“好嘞!小姑娘眼光好的呀,我这儿卖最好的就是这款了,小年轻都爱,又舒服又好看。我给你包起来哈!”
“诶,不用包,连着袜子我穿着走,麻烦你给我个袋子,我把自己的鞋装一装。”
“好嘞!”
说罢抽了一个手提袋子把她的鞋子装起来。
叶知秋穿好,站起要付钱。
“小姑娘眼光这样好,也给男朋友挑一双呀。”
那老板笑脸盈盈地看向姜也。
“不…”
“不是,老板你误会了,他不是我男朋友。”
叶知秋抢先一步澄清。
有些尴尬地瞟了眼姜也,他听到这话神色没怎么变化。
“哎呀,不好意思哈,我看你们俩郎才女貌,这么登对,还以为是情侣呢,看眼花了,哎哟,老了老了,眼神不行咯。”
“不打紧。”
“老板,麻烦你帮我拿双鞋吧,就那双,黑色的。”
出乎意料地,姜也指着摊前一双黑色的板鞋,鞋跟也是卡其色的边,和叶知秋刚才那双是同一个样式的男款。
叶知秋有些惊讶他这举动。
“你…”
“这鞋子穿了一天,硬邦邦的,早就想换了。”
是了,他今天穿的是双牛津鞋,大概一天下来也不舒服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