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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章 竞速

书名:青莲王朝 分类:穿越 作者:艾未央.QD 更新时间:2025-04-11 09:23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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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老走进了那处尘封的宫室。

宫里很昏暗,只有一盏小灯在跳动。

那个少女坐在铜镜前,长发如墨纷披在如雪白衣上。从某些角度看过去,比如现在,她与阿茉丝王后颇有几分相似。从血缘上说,她应该是阿茉丝的侄女。

她从铜镜里看见了法老,却没有起身迎接,只是略微欠了欠身子表示她知道了,依旧把小银匙插在雪花石香膏瓶里慢慢搅拌,香气渐渐溢出来。

“陛下远征劳累,恕臣妾未能出迎。”

她仍然是埃及第一美人。鬓发重掩下尖尖小脸像乌云里半个月亮,乌眸沉敛,把小银匙从香膏瓶里抽出来,凑到鼻尖嗅了嗅,看起来无比专注,连眼梢都没有朝他瞄一瞄。

法老忽然有些被落空的感觉,仿佛是大胜之后打扫战场,却发现战场空荡荡的,一具敌人的死尸都没有。

但他无需担心她有什么阴谋,即便她是蛇蝎美人,也是他生杀予夺的掌中之物,翻不了天。想到这,他沉了沉声音:“我来是要你去指导哈特谢普苏特的。”

佩海雅还是搅拌着她的香膏:“臣妾待罪于此,有什么可以教给公主殿下?”

“我听说,以前王城很多年轻人爱慕你。你可以教她怎么赢得王储的心。”

搅拌香膏的纤手停住了。她垂下眼眸,仿佛在回想,半天才幽幽叹道:

“呵,少年们的爱浅薄得像露草花一样,太阳一出就萎谢了啊。”

她说的是事实。彭尼赫培请求赐婚被法老截胡之后,只消沉了几天,就另觅她人结婚生女了。但在他心里,是真就忘记了吗?还是会怀恨在心,伺机而动?

法老知道,至少哈普祭司就从未忘记过。

如果他没忘记,还能够信任吗?如果他忘记了,还值得信任吗?

“你在恨我?”

她仰起脸来:“您让我看到了我的爱情是怎么死的。”

恍惚间,她的脸叠印了阿茉丝王后的脸。不,阿茉丝太温柔太顺从了,她不会直接把这话说出口,她怕会伤害所有人。但他从前不明白,现在却猛然间发现,她温婉却心不在焉的笑容,若有所思的琴声,倚靠在窗边望着万绿湖的侧影,说的分明也是同样一句话。

他大约的确是老了,动不动就开始怀旧。赫赫扬扬的功业已经到头了,再也引不起他的雄心快意,唯有那始终不曾完全得到、最终又失去的,令他惆怅伤感不已。

佩海雅低下头,用小银匙的尖头从一个孔雀绿瓶子里挑了一丁点香料,加到自己正在配制的香膏里。低头的一瞬间,她的目光从铜镜里掠过法老的身影。哪怕是贴银箔铜镜反光性也不好,距离远了,他的影子模糊又晦暗。

她恨透了那个边缘清晰、顽梗、铁石心肠的老男人,像石雕巨像一样无情地朝他永恒不朽的伟大位置前进,把周围的人都当做垫脚滚木,轰隆隆地碾压而过。

但石雕巨像也会被岁月模糊了轮廓,风化出裂缝,在黎明时分发出低沉的叹息。

她丝毫不同情他,她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是他造成的。可悲的是,她又只能靠攀附他才能破这个局。

她是一根藤蔓,有裂缝才有抓手。

她问:“王储爱不爱哈特谢普苏特,对您这么重要?”

她道行还是太浅,法老想,她在试探自己为了这事能出多大价钱。

“他要爱他应当爱的人。”

“那么那不该被爱却承宠蒙恩的是谁呢?不会是又一个‘军中女人’吧?”

她的祖母,那个身为下贱而野心勃勃的军妓,做到了一个女人能够做到的极致——成为年轻的涅布佩赫泰拉王的宠妃。她父亲大祭司拉莫斯显然更愿意回溯自己出自王族的光荣血脉,但她知道,那个被众人隐讳其言以表轻蔑的女人,才是她家族力量的源头。

她轻快地续道:“原谅我有点过分好奇了,从战术上说,我得知己知彼。”

法老顿了顿,说:“宰相的女儿伊瑟特。”

“我以为是什么劲敌。”佩海雅笑了笑:“但公主殿下凭什么相信我,假如我连陛下都没法魅惑的话?”

她站起身来。与此同时,轻薄的纱裙从她肩头整个滑落。

完美的青春的躯体,仿佛有月光铺洒在柔滑丰润的肌肤上,又仿佛是神界的花瓣,透出醉人魂魄的暗香。

湛蓝的天穹和苍黄的旷野之间,两辆战车并驾齐驱,后面卷起滚滚烟尘。

阿蒙摩斯驾车在前,笑声朗朗。他的两匹战马通体赤红,飞驰起来如燎原野火。落后一些的是哈普辛涅布,不声不响,专注地控御着两匹白色战马,跑姿像云朵一样舒展平稳。

“你这两匹马称得上名驹,就是爆发力差点意思。”阿蒙摩斯一边策马奔腾一边评论,“不过,反正用不着上战场冲锋,倒也没什么关系。”

“跟王家战马比,当然略逊一筹。”辛涅布笑道,“不过,我这两匹马是从小一起训的,待会儿过乱石场的时候,殿下可要当心。”

说着,两驾战车已先后进入了乱石场。这片平整的沙漠上专门垒起上百个一人多高的石堆,石堆上高高低低挂着许多箭靶,专门用以训练战车的灵活度和车上战士的箭术。

“走着瞧吧!”阿蒙摩斯笑道,熟极而流地操控着马匹在石堆间左右穿行,辛涅布的马果然默契度更高,越追越紧,两驾战车双双冲出乱石场。前方是一道低矮山梁,那早已被一代代贵族少年的战车碾得平整如砥的驰道,在山梁下拐了一个大弯,然后分成辫子般的交错路线跃升上去,尽头树立着一杆红旗。

辛涅布抓准时机调整了姿态,策马切进内侧,抢在阿蒙摩斯之前走斜插路线上坡。阿蒙摩斯笑骂一句,选择了另一条更短但是更陡峭的直线冲上去,探身一把抓住旗杆,一拔却拔不动,瞥眼一看,辛涅布白皙修长的手也同时抓住了旗杆。

两人相视大笑,一齐勒住马匹,跳下车来。

“你也太求胜心切了,恐怕不只是调教马匹,连战车也做了手脚吧?”

“被殿下说中了。我把车轮辐条从八根改成了六根,这样跑起来更轻快,又不损失什么强度。”

“听起来不错,我下次也打造一辆试试看。”阿蒙摩斯低头认真地研究了一番辛涅布的车轮,又直起身来,转过话题说,“不过我想,你该不会光琢磨改装战车的事儿了,忘记了我交给你的任务了吧?”

“我听说殿下最近跟伊瑟特打得火热。”辛涅布的声音隐隐变冷,“所以拿不定主意,不知道殿下现在还想不想知道结果。”

“你琢磨得也太多了点,知道了怎么处理是我的事,报不报告可是你的事啊,我的朋友。”

辛涅布不为所动:“我也是哈特谢普苏特的朋友,殿下这么做考虑过她的感受么?”

阿蒙摩斯耸耸肩:“我们兄妹是不可动摇的永恒的同盟。不过,偶尔晾一晾她,对她有好处。”他抚摸着战马丝滑的脖颈,“我当然爱我的马儿,但是缰绳还是得握在我手里的。”

辛涅布沉默。有的人生来就拥有了别人求而不得的一切,天然地觉得整个世界就该围着自己转,所以对手里攥着的东西毫不珍惜。

这究竟算是幸运还是不幸呢?

“得啦,我想哈特谢普苏特心里也是清楚的,她看上去还没你这么不开心。我回头会好好安抚她的,”阿蒙摩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,“这或多或少,也取决于你报告的情况嘛。”

辛涅布只好据实以告:“每年努比亚进贡的黄金,由尼罗河运到,上缴红白双仓,宰相把黄金运到北方诸国换成白银,再把白银运回埃及换成黄金。北方诸国金贵银贱,一德本黄金可以换十德本白银,埃及白银比较贵,十德本白银可以换一德本半到两德本的黄金,这样运作一番,交到双仓的黄金并没有少一德本,多出来的黄金就进了他自己的腰包。”

阿蒙摩斯惊诧地挑起眉毛,眼睛亮了,说:“难怪有两次进贡的黄金迟了一多月才入仓,我就纳闷。竟然是这样生财有道!”

“每次进贡黄金都有几百德本,一个多月不足以完成这么大宗贵重货物的交换,何况大部分时候还是按时入仓的。这需要自己有个私仓周转,还要有自己的交易渠道才行。”

阿蒙摩斯点点头,沉思着说:“跟让他赚那点黄金比起来,我更在意这后两者。如果公廪入私仓,就不可能只用在这件事情上。不论在北境,还是在国内,能够与他交易这样大量金银的,又是怎样的阶层——有财路勾连,必有权力勾兑。我觉得,在他天衣无缝的行事里,这是个线头,可以扯开布来,看看他的真面目。”

辛涅布续道:“虽然如此,殿下还是不要急于一时。进贡黄金并没有短缺,就很难问责。实据还不够。”

“我心里有数。”

正说着,阿蒙摩斯察觉空气里有种沉闷干燥的气息,抬头一看,沙漠与蓝天相接的天际线变得模糊不清,半空中似乎有许多蚊虫在浮动。

“沙尘暴要来了。我们快回去吧。”

历史小贴士:埃及银矿很少,但是拥有盛产黄金的努比亚殖民地,因此与同时代其他国家相比,银子在埃及更值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