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金毛上钩
书名:差佬往事 分类:灵异 作者:浩熠 更新时间:2025-04-29 22:16:06
阿记马上转身出去的时候,吴子恒阻止道:“阿记啊,安排这件事不是很急,我的赌瘾来了,咱们的赌局还没有结束,我们继续。”
阿记笑道:“恒哥,其实我的赌瘾也来了,那我就赌托尼没有把杀华东的计划告诉金毛。”
吴子恒道:“我听听你给出的理由,再决定跟不跟你的注。”
阿记道:“理由就在托尼和金毛的性格上,托尼深藏不漏,有天大的事也不轻易放在脸上,做什么坏事通常不会留下把柄,天生的犯罪专家。而金毛不同,可以说这个人没有那么深的心机,有勇无谋,愣头愣脑,有些事考虑得肯定不是面面俱到。据说金毛有一个专长,就是车技特别棒,绑架小敏时托尼要用到他开车,才选择他来帮助做这件事情,所以托尼在动手前可能会把绑架小敏的计划告诉他。但是,如果我是托尼,不会把跟开车无关的杀死华东的计划告诉金毛的。”
吴子恒闻言,扬了一下手,道:“我跟了,阿记,我赌也不会。”
两名保镖将金毛带到阿记的房间,阿记客气地起了身,道:“你就是金毛,对吧?”
金毛哈着要,他比阿记要高出太多,哈腰是为了显示对这位前辈的敬仰,道:“是的,您就是大名鼎鼎的记叔吧?”
阿记笑道:“坐,金毛,我们坐下聊。你们这些年轻人啊,总是热衷于这条不归路。呐,金毛,想不想跟记叔发财?”
金毛闻言,搓着手,脸上一副兴奋表情,道:“那可真是求之不得啊,哈哈。”
阿记向前欠了欠身,道:“好,年轻人,记叔就给你一次机会。小姐被人绑架,绑匪让明天凌晨一点钟到飞鹅山送赎金,我准备让你去,等事情办成之后,小姐安全回来,你就跟着我做事。但是我先声明,去的话有可能和绑匪发生枪战,敢不敢去?”
金毛脸上兴奋之情更加明显,道:“好的,记叔,我去,放心,不会有危险的。”
“不会有危险”这几个字直接出卖了他自己,金毛的潜台词是在说他和绑匪是一伙的,同伙的人不会开枪打自己人,所以不会有危险。
话一出口,金毛就感觉自己的失言,于是又画蛇添足地解释起来:“记叔,我指的是我的枪法也很好的,所以不会有危险。难得记叔你这么瞧得起我,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好的。”
金毛虽成功地自圆其说,但在阿记眼力,金毛的解释就是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,这更加坚定他对幕后黑手就是托尼的猜测。
阿记不变声色,继续道:“我原本打算让黑仔去,但绑匪把交赎金地点定在了飞鹅山1号观景台那里,黑仔车技不行。听说你车开得不错,摩托车会开吗?走山路摩托车是不是更快?”
金毛一来是没有那么深的城府,二来他没想到名号响当当的阿记会跟这么看得起自己,所以说起话来更不隐晦:“是啊,记叔,走山路当然摩托车更加灵便啦。你就相信我吧,我摩托车骑得跟开飞机一样,又快又稳的。托尼哥有什么开车的任务都交给我,哈哈哈。”
猛然又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了,因为在医院门口调阿南“离山”的车就是他开的,于是还未笑完就闭上了嘴巴。
阿记点点头,笑道:“那好,金毛,就这么说定了,你去送赎金。”说罢,看看手表,继续道:“还有几个钟头的时间你就要出发了,先回房去休息一下,我去准备摩托车和钱。”
金毛边跟阿记道谢边退出阿记房间,回到自己在吴华东这里的临时房间后,他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,躺在床上,暗道:“我金毛要发达了,记叔要带我发财。”
想着想着,嘴也乐开了花,但突然又扇了自己两个耳光,因为他怪自己刚才差点儿就说走了嘴。其实他浑然不知的是自己已经说走了嘴!
金毛睡了两个小时,起了床,点起一支烟,坐在沙发上吞云吐雾起来,一个大胆的想法钻进了自己的脑袋——他想向阿记告发托尼,再从阿记那里获得好处。
但想着想着,脑袋冷静了下来,吴华东的凶狠他是见识过的,他怕被吴华东杀掉,毕竟自己也参与了绑架小敏。
经过衡量之后,金毛抑制住了冲动,决定还是暂时站在托尼这边。他刚想拿出手机准备将阿记派自己送赎金一事告诉大飞,但猛然想起,自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,手机就被阿记“没收”。
这时传来敲门声,门外阿强喊道:“金毛,快到院子里来,记叔找有事找你。”
刑法总则讲述部分:
标准二——
标准二看介入因素异常性的大小,如果异常性大,否认先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;如果“正常”,就要肯定因果关系。
什么又是异常呢?先说“正常”,“正常”就是先行为实施之后,必然或者通常会引起介入因素发挥作用,导致危害结果发生。按照这个逻辑,如果先行为人做了啥事儿之后,不必然或者说通常不会引发介入因素参与到事件中来,这种情况下,一旦介入因素产生,就是异常。
之前为了说别的知识点,举了好多与之相关的例子,但都忘了是啥了,我也懒,就不找之前的了,再说一个吧:歹人王老大捧着机关枪追着路人吴老二打劫,眼见王老大就要开枪射击,吴老二情急之下跑到了面前的高速公路上,而且只有唯一的这条高速公路可以让其“缓冲”,结果吴老二被高速驶来的货车撞死。这种情形,换做其他人也会为了躲避眼前紧迫的灾祸,做出这种颇具危险系数选择,因为搏一搏总是有生还可能的,万一这个时间点高速公路上没有车通行呢,也万一被高速公路上途径的司机救下呢。王老大先前开枪射击的行为通常会导致吴老二跑到高速公路上这种“介入因素”的介入,属于“正常”范畴,因此,应将吴老二死亡的结果归属于王老大。
但如果吴老二上高速之前,高速上的货车驾驶员陈老八向车窗外扔了一个酒瓶,砸死吴老二,那么“介入因素”陈老八就对吴老二死亡结果负责吧,王老大靠边儿,因为他的开枪抢劫举动无论如何都引发不了陈老八扔瓶子的行为,属于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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