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想他回不来,其实,我还爱他。
他最爱养的就是小猫,他和我还是青梅竹马,这个秘密我只能放在心里了。
他说过,猫就是他,所以,我把他藏起来了。
京城不喜欢我这种乡下来的,又穷又不良,家里没有水洗澡嘛!
就很丢人,万松书院到处泛滥着我的脚气味。
有脚气味。
在我们浔城叫脚巴适。
我红着脸,我想没脸见人了,尤其是在他的面前。别人嘲笑我不爱干净就算了,为什么要在他的面前,我真的觉得很羞。
我们是青梅竹马呢!他也算是我川渝地区的俊郎才子呢!十二岁便考上秀才。
你们知道,我有多爱他了吧。
只是,我们殊途不同归了。
我还是川蜀地区的金刚战士妹,只是,他已经去京城富裕的公主面前开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