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:疯梅林(2)
书名:银匙:天空的摇篮 分类:幻侠 作者:恶骰老大 更新时间:2025-03-22 10:12:59
“……”
“不想说吗?”
伊芙利特拿起酒瓶,给自己灌了满满一口。
“我来找我的家人,最后一个和我提起过他的人说在摇篮见过他。”
“我的老师告诉我,他就在摇篮里,然后这里成为了我唯一的去处。”
“只是一句话就能让你冒这种风险,即便死在这也无所谓吗?摇篮里可没有你这样的家伙。”
芙弥双手抱着酒瓶目视大海,一句话都没说。
她看向大海,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拍打在远方的山崖壁上。
“别紧张,小妞,你没你想得那么弱。”
“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?”
“嘿,你真该喝一口缓缓,这样闷着气聊天在摇篮里可活不长。”说着,伊芙利特又灌了一口。
“我十年前来这里的时候,和你想得是一样的事。那会我有个朋友,叫克莉丝汀,她人不错,就是不爱说话。”
克莉丝汀,这个名字有点耳熟,似乎在久远的过去里听过一回。
伊芙利特看着漆黑的海面,这里没有多余的灯光照射进海里,但她就是这样盯着,似乎这样就能让她回想起过去。
“我和她两个人花了四个月,爬过了第三层,那时候人们和现在一样,来这里只是为了发一笔横财。
“我们一路上遇到了几个想法相似的家伙,向上闯只是因为好玩。”
“原来真有人因为这种理由进来……”
“我说说而已,你别真信啊。当初我会来只是因为缺钱,那时候真的很需要钱。”
“我只有一艘小破船,从莱艮尼斯划到这里需要好几天,只靠我一个人的话一定会死在半路上。”
“然后你找了人陪你一起去?”
“没有,我劫了克莉丝汀的船。她是一个试图独自划船来摇篮的笨蛋,怎么说我也算是救了她一命。”
“……”
“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,谁都有迫不得已的时候。”
“我那朋友话很少,做事也不机灵,但打起架来一点都不含糊——有时候我真感觉她打起来真不像个人。”
“但是你赢了她。”
“那是我第一次痛扁一个漂泊者。”
漂泊者?那也就是说……
“她也有灵匙,和你们一样。不过那时候她完全不会用。”
伊芙利特又给自己灌了慢慢一口酒,酒精让她全身的血管舒展开来,身体的温度高得连芙弥都能感受到。
“我在港口转了两天,没有任何人想捎我去摇篮。本来我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,但是克莉丝汀双手握着桨,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地驶离了港口。
“我跳上船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去送命,不如带我一个,可她只是让我下船。”
“然后你走了?”
“没有,我活得很拼命,却发现有人完全不珍惜自己的命。我看不惯,就给了她一拳。”
芙弥横着眉毛看着伊芙利特的侧脸,对面前这位船长大人的行事风格表示无奈。
“她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很平静,正当我惊讶她的温顺的时候,她又反手给了我一拳。”
“……”
“我们打了一架,第二天一起坐船走了。”
伊芙利特准备再喝一口,但举起酒瓶时才发现已经见底了。
芙弥自觉地递出酒瓶,这是刚才伊芙利特给她的酒,她一口没动。
“谢了,这下我又多欠你一瓶酒。”
“你又不欠我什么。”
“你是不是不知道那头骨鲸值多少?”
伊芙利特熟练地拔出瓶塞,将它像扔出打水漂的石子儿般丢进大海。
“在诺戈汀,人们愿意花半磅黄金换一磅它腹部的肉。我当初要是能有这样一块肉,或许这辈子都不会来摇篮。”
芙弥脸上没什么变化,但心里暗暗吃了一惊。
戾兽的肉居然远比自己想象得要值钱得多。
“给你的,这样我也不欠你这条鱼的钱。”
芙弥接过伊芙利特扔的钱袋,里面沉甸甸的。
她打开一看,里面装着几颗骰子。
“这些玩意有什么用吗?”
芙弥从袋子里取出一颗三棱锥,上面刻着数字,看起来是一种骰子。
珍贵的遗宝无非就两种,一种是有着极为特殊的材质,另一种则是拥有特殊的作用。
这些骰子看起来像是用黄金打造的,但摸起来完全不像是黄金,反倒给人一种玻璃的质感。
借着船上的煤油灯,芙弥手中的骰子反射出宝石般的光泽。
“等你哪天没钱用了,把这个拿给‘鉴宝师’,他们会给你开个好价钱。”
鉴宝师,专门为摇篮的遗宝而生的职业。
这个行业的人大多是退休的猎人,他们以鉴定猎人们从摇篮带回来的遗宝为生。
芙弥曾经也捡到过值钱的遗宝,她随便找了个猎人协会的鉴定师,换来的是之后三年的零花钱。
可是……
“希望你不会有用得上它的一天。”
芙弥点点头,小心地把骰子收进口袋。
“你那朋友的灵匙很厉害,但是你要看着她,终有一天她会把自己推向火坑。”伊芙利特拿起芙弥的酒痛饮,淡蓝色的眼睛愈发明亮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你也看到了,那只骨鲸的身体被箭矢穿了个洞。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它的头骨可比蒸汽飞艇的钢板都硬。”伊芙利特用手比划着什么。
“那希露可的力气还真是大得可以……”
“这不只是力气大的问题。”伊芙利特不满地拍了下芙弥的后脑,后者却很自然地躲了开来。
“使用灵匙需要有‘凭依’,你的灵匙需要那把刀才能用对吧?她的话应该就是那张弓了。”
芙弥知道伊芙利特的意思,漂泊者使用灵匙几乎离不开“凭依”之物,而那往往是对自己来说相当特别的东西。
而芙弥的凭依之物便是雨彻。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这把锻造工艺并不精湛的长刀成了自己与灵匙之间的桥梁,从离开陆地开始到斩杀第一只戾兽,雨彻已经出鞘了无数次。
灵匙的凭依之物百式千样,芙弥的雨彻亦如此,希露可的弓或许也有特别的地方。
“你们就像两只刚学会展翅的雏鸟,连天敌都没见过,只顾向上飞的愣头青。”
这些刺耳的话让芙弥心有不爽,但她也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。
“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,漂泊者我见得多了,你不会想知道有多少人永远留在了摇篮。”
“在坎瑞德的最北边有一片荒冢,你可以在那里见到猎人们的墓碑。在那里坐上半天,你会收起这些无所谓的心气。”
“那里不会加上我的名字。”
“你对灵匙的运用粗糙得像是个孩子……好吧你现在也是,你不知道怎么发挥它全部的力量,甚至连怎么唤醒它都不明白。”
“我现在就是——”
“你以为「恋人」是什么,你认为它能到什么程度?那是你的极限,可不是它的。”
伊芙利特又喝了一口,这次她喝得很慢,芙弥在一旁呆呆地看着她。
“海格里谢的歌剧院里有你想要的答案,在那之前,你得先学会像个猎人一样狩猎。当然,是像个漂泊者一样的猎人。”
“来看看这个,”伊芙利特站起身,从甲板角落拎起一条鱼,“仔细观察下,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?”
芙弥拿起地上的提灯,煤油灯光照在鱼鳞上,反射出白色的光。
那是只戾兽,在船员的“照料下”勉强还算活着,但也仅仅只有一口气。
“它看起来很硬。”
“戾兽的血脉让它可以拥有比普通的鱼要坚硬上百倍的鳞片,而这个数字在骨头上只会更高。”
芙弥想起前不久在结晶桥上的搏杀,直到现在手还在隐隐作痛。
“你应该没有了解过戾兽,它们的头骨硬度比任何骨头都要再硬上几十倍,我要是你,那天绝不会用刀去碰它们的脑袋。”
伊芙利特的观察很敏锐,芙弥那时只是为了能尽快解决麻烦,已经把唤醒的灵匙释放到了最大,所以只能感觉到冰碎,对戾兽本身却毫无觉察。
“你那个同伴甚至比你更加鲁莽,她居然对着骨鲸的头射箭。”说到这里,伊芙利特无奈地用手按住额头。
“你要是想活得久一点,就多学点技巧,至少找到它们的破绽,”伊芙利特把装满鱼的桶踢回角落,“只会靠蛮力可没法活着离开摇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