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1000万签约金(第一更)
书名:误把鬼畜当原创,横扫异界娱乐圈 分类:都市 作者:比谁更会吹... 更新时间:2023-12-21 00:45:28
瑞丰咖啡馆。
“你好,你好,我们的天才少年!”
见李青走了过来,孙副导和王一凯站起身,向着李青伸出了手。
“不敢当,不敢当!”
李青讪笑了笑,摆了摆手道。
紧接着,双方便坐了下来,开始了正式的聊天。
“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合约!”
“你放心,绝对不是那些限制颇多的新人合约!”
“这是一线歌手级别才能拿到的合约!”
“你看一下!”
“我们总导演包括我们节目组,都非常欣赏你的才华,我们希望你能够拥有更坦荡,更一马平川的星途!”
副导演孙导一边说着,一边从一个灰色公文包里,掏出了一份合约,递给了李青。
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小字。
“呃,孙导,很感谢节目组总导演对我的看好!”
“不过,我现阶段不打算签任何合约!”
李青礼貌的拒绝道。
“哦,为什么?”
孙导有些疑惑道。
“呃,因为我毕竟只是一个学生!”
“我对自身未来也不太明确,对乐坛也不太了解!”
“我想多看看,多接触下乐坛,再分析自身,搞清楚我下一步该怎么走!”
“等我明确这些东西,我懂了,我才可能会签约!”
李青道。
闻言,孙导微微一笑。
他人老成精,什么话听不明白。
眼前的李青,无非就是待价而沽呗!
但这是节目组不能容忍的!
我把你捧红了,你跑路了,我怎么办?
我煮熟的鸭子,到了别人的餐桌,怎么可能容忍?
当即,孙导就开口道。
“李青同学,你的想法是好的!”
“但乐坛的路,可不是这么容易走的!”
“我知道你很有才华,但光有才华的单打独斗,是很难在乐坛出头的!”
“你得需要集体的力量,你得需要公司专业的指导和包装,这条路才能好走!”
“否则,这一路坎坷,耽误了星途不说,也耽误你赚钱啊!”
“我们需要共赢不是嘛!”
孙导明里暗里的提醒道。
这番话说的其实也算是很直白了。
你要是不跟我们签约,光想着凭借自己的才华,在乐坛单打独斗,那你的星途坎坷,别想出头。
你要是跟我们签约,那你就星途坦荡,一马平川,你就很快能成为一名大歌星。
两个选择,你自己选!
李青听的也很明白。
不过他还是选择拒绝了对方的提醒。
有面筋哥那一大把好歌在手,李青自然不会惧怕什么潜规则,什么淘汰,什么雪藏。
天底下又不是你一家节目,你这节目跟我搞黑幕,不让我玩,那我就去其他节目。
只要我的歌足够好,足够多,足够吸引观众,我能提高节目的收视率,我还怕没哪个节目要吗?
那些节目,宁愿不火,也非得捏着要跟我签约的条件?
怎么可能!
就跟做买卖一样,你觉得你必须要赚一块,但架不住同行竞争啊!
人家觉得一毛也是赚,也干的屁颠屁颠的。
所以,李青根本就不怕对方这种明里暗里的提醒,或者说胁迫啊。
他手里那些还没用的一大堆面筋哥佳作,就是他最大的底气。
“真的不好意思,我实在不想签约!”
“就哪怕我不上这个选秀综艺,我也不想签约!”
“谢谢你们对我的看重,实在抱歉!”
“我现阶段就是不想签约!”
李青直接一口回绝道。
“李同学,你可要想好啊?”
面对如此硬气的李青,孙导有些刚刚一拳打到棉花上的气馁,当即语气略微威胁道。
见状,一旁坐着的王一凯,见气氛不对,连忙站出来,打着圆场。
“哎呀,李同学还年轻嘛!”
“年轻人当然有年轻人的想法了!”
“你不要老拿你那一套思想,觉得签约就是好,用在年轻人的身上,那对年轻人来说不一定合适!”
“我看啊,我们不如来聊聊合同的具体细节,条款!”
“聊完在来谈签不签也不迟嘛!”
王一凯一边打着圆场,一边将话题引向了合同具体细节,条款。
先不管签不签的,先把合同说好嘛!
就是这个道理。
闻言,孙导也觉得自己刚才有些急躁了。
当即,便配合道:“说的也是!”
接着,话题便被引向了合同。
“我们这份合约其实很不错的,尤其是对一个新人来说,非常好!”
“1000万的签约金,刚上来就能拿这么一大笔钱,完了合约时效也只有八年!”
“更重要的是,有我们的资源加持!”
“毕竟,我们是隶属于江南卫视旗下的综艺选手,到时候像我们节目组的选手,那都是要时常登录我们江南卫视旗下的各种玩咖综艺啊,演出啊,活动啊!”
“可以让你与其他明星互动,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,以此增加你的知名度!”
“这种曝光的资源,别说对一个新人了,就是对一个混了很多年的一二线歌手而言,都是极其宝贵的存在!”
“没有了它,光靠自己苦哈哈的发歌,那出起头来,简直慢的令人发指!”
“可能你都赚了好多年的大钱了,完了你自己发歌,那时候才刚刚出头,甚至出不了头!”
“人生有几个青春啊,越年轻的时候红,得到的也就越多!”
“所以,算下来,还是亏的!”
“其次,有我们专业老师的指导,我们公司那都是行业大咖,有他们帮你制作歌曲,搞发行,直接是让你事半功倍!”
……。
王一凯搁那源源不断的吹嘘着合同。
不得不说,他的这份吹嘘,确实让人心动。
李青都有些忍不住的心动,想要签这份合约了。
只可惜,李青并不会签,就算对方吹破天,李青也不会签。
因为他深知,就算签,他也值得更好的合约。
无非就是忍耐一段时间。
现在才哪到哪,不过只是个海选,给的合同也只是二线歌手的合同。
等自己有了名气,一首首好歌发布,完了在给唱功上面加下点。
一堆唱片公司,还不如嗅到鲜血味道的鲨鱼一般,过来抢他啊。
到时候神仙打架,给的合同还不知道有多好!
就算签约,他也不会签这合约啊。
八年啊,人生有几个八年!
何况,它还有很多限制条款!
有好歌在身,底气十足,觉得自己能火的李青,自然不愿意受这些限制。
天知道,那些顶流歌手,为了挣脱原来签约的唱片公司枷锁,付出了多大的努力。
很多大红的天赋原创歌手,就是因为当年签约不慎,完了等红了很多年之后,想跳出去,想重获自由,不知道废了多大代价。
更有甚者,直接闹到被雪藏,闹到合同过期。
这里面的水太深了!
那些唱片公司,那些大佬,可不是开善堂的!
你想解约,你想和平分手,可以!
但和平分手的前提,就是你要为公司赚10倍以上的利润。
就是我当初在你身上投资了多少资源多少钱,现在你想走,那你就得给我捞取这个投资的10倍价值。
完了,我就跟你和平分手,你就可以走人。
或者,直接给你制定一个目标,你今年要给我赚多少多少钱,你明年要给我赚多少多少钱。
等你完成这个目标,我就放你走。
于是,你就会发现很多顶流歌手,在解约的前两年,就会开始疯狂的接各种商演,接代言,各种赶通告,跟个拼命三郎一样。
一年甚至能开一百场演唱会!
其实就是为了完成那个目的,然后成为自由身,走人。
李青可不想体验这些顶流歌手的经历。
所以,这合约,无论对方钱给多少,吹嘘的有多么多么好,他都不会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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