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驯服
书名:青莲王朝 分类:穿越 作者:艾未央.QD 更新时间:2025-04-14 07:54:56
“你背叛了陛下!”
背后那人咬牙切齿地说,匕首在她咽喉处又紧了紧,她感到了皮肤被割破的疼痛。
她自己也觉得,那天晚上她的所作所为,被称为背叛不冤枉。她当然可以叫人,但在别人进来之前,刺客就能割断她的咽喉。
她抬起下颌,眉眼弯弯,仿佛不知道自己面临的局面有多么凶险。
“把你的剑收起来吧。我已经见过好些个刺客了,但这么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刺客,你还是头一个。”
背后那人明显愣了一下。
“我不要什么后路,只要送你去见陛下就够了!”
“那你有没有想过,陛下她未必想见到我呢?”她淡然微笑,“一朝天子一朝臣,你和我,是唯二还记得陛下的人。王上就在门外,我死了,你也逃不了。那么陛下就被人永远忘记了。还有谁会祭祀她的灵魂呢?”
她顶着锋刃慢慢站起来,转过身,果然看到那个文质彬彬眉目清莹的少年祭司。
“哲尔啊。”她温和地叫他的名字,“我很喜欢你刚才表现出来的忠诚,神妾陛下她正是因为你的忠诚,才指定你当我的‘神之手’,你还记得吗?”
哲尔眼中泪花闪动,刃尖却一直没有离开她的咽喉:“你还有脸提起,忠诚和背叛永不相容!”
苏蒂叹了口气:“我们同归于尽,从此再也无人知晓神的秘密,也不会再有神妾和神之手,神庙的光辉只会慢慢消失,如果两地贵族对神不再心怀敬畏,内泽哈乌王(即第六王朝佩皮二世,6岁登基在位长达94年,死后古王国即分崩离析)之后的混乱会重演吗?”
哲尔冷笑道:“你没那本事。”
苏蒂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,格过手肘,把他撂了一个趔趄,膝盖一撞,轻轻易易地夺下了他的匕首。
哲尔痛哼一声,怒道:“你——”
“陛下没教过你这个,但她教过我,我无时或忘。你那时跟陛下说过要容你半年时间择主而事,我也记得。但在你观察我的时候,我也在观察你。论头脑,你居然拿蛋壳碰石头,做这毫无价值的行刺之举,论忠心,你作为我的神之手应该忠诚于我,而不是陛下。你说,我干嘛要选你?”
哲尔恨恨地盯着她:“早知道我应该一来就杀了你。”
苏蒂毫不在意地挑了挑眉:“那你就永远不知道谁才是更大的叛徒了。”
哲尔咬着嘴唇没吭声。
苏蒂把匕首插回他腰间的刀鞘里。
“你走吧,以后不要瞎掺和。这些纷争里死的人够多了,我不想再多一条冤魂。”
哲尔原以为她肯定要叫人把自己抓起来处死,他来之前也早就抱了必死之念,这一来大出他意料之外,一时反应不过来,半信半疑地问:
“你……叫我走?你想干什么?”
“我不想跟别人解释你为什么会在这里。你怎么进来的,就怎么出去。”
哲尔怔怔地盯着她,良久,才转身步履犹疑地走进帘幕深处。
主神大殿的包金香柏木大门重新打开。苏蒂出现在门口,双手举起一块雪白的亚麻布,上面几点殷红——代表着主神已经接纳了她的献祭。
欢呼声雷动。法老手捧神妾的双羽金鹫冠为她加冕,并且赐予“赫妮敏塔蒙”的新名字,意为“阿蒙神之宠爱”。
沉重的冠冕压在她头上,金片编织的双翼掩住鬓发直垂到双肩,她忽然觉得非常非常疲倦,头晕眼花,两腿发软,险些从台阶上跌倒下去。幸好阿蒙摩斯及时揽住了她。
她靠在他肩头,没再躲开。
王城的新兵营里。
尊贵的神妾加冕大典对底层小兵们的唯一意义,就是王上大宴全城,今天人人都有好肉吃,有好酒喝。
大家吃吃喝喝,吵吵嚷嚷,嘻嘻哈哈,好不热闹。毕竟没人知道,真正踏上征途之后,自己还能不能再活着回到家乡。
凯姆喝得醉醺醺的,在军营里乱逛,忽然看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,坐在辎重车的车栏上,一手端着陶碗一手抓着烤鹅翅,晃悠着两条长腿,一下一下地踢着地上的尘土,脸上挂着淡淡的笑,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,望向不知何处的远方。
凯姆觉得他面熟,朝他脸上认了一认。对方也发现了他,一双火花一样烫人的黑眼睛,朝他看过来。
凯姆酒都醒了一半。
“铜刀铺子的凯姆?”
“石匠家的森穆特?”
那少年欢天喜地,把酒碗烤鹅一扔,从辎重车上跳下来,像小时候一样跟他撞了一个肩膀,凯姆被他撞得一个趔趄。
他一把捞住凯姆,笑呵呵地说:“哎呀,这么多年没见,想不到在这里碰面了,你家人都好吗?”
“都好。你阿父阿母也还好吗?”
“你这人真是喝醉了……我阿母很好,弟妹们也都长大了。”森穆特拍拍他肩膀笑着说。
凯姆发觉自己说错了话,既懊悔又嘴硬道:“谁说的,我还一直惦记着你,特地跑到尤尼镇找你,是你自个儿不知搬哪去了,也不告诉我,也不回来瞧我。”
两个童年玩伴很默契地不提那场导致森穆特父亲去世,他们俩分开的飞来横祸。
“本来是投靠外祖母家的,后来她家也遭了瘟疫,我们就又流落在外,也没个定所。嘿,我还不知道你小子,嘴上说找我,心里是想找我妮菲妹妹吧!她嫁人了,你别琢磨了。”
凯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:“那个……要是你五妹长大了更好看,我也可以凑合凑合。当时我阿母是想把五妹抱过来养的,说家里男娃闹得她头疼,要个乖妞,可惜你阿母舍不得。”
“你说得这么凑合的话,我可就不答应了啊!我是大哥,她嫁给谁我说了算,我要找个把她当宝的。”森穆特笑道。
凯姆连忙挽住他的胳膊:“咱俩谁跟谁嘛,肥水不流外人田。那个……你定了伍没有?要没有,跟我一伍?”
森穆特笑了笑,拍拍凯姆腰间挂的崭新的镰剑,说:“你家打得起镰剑,自然是去列兵队,我是一无所有,空手来的,只能等着上头分派。我会尽量去找你的。”
第二天早上,各军团就派了录事官来新兵营挑人。新兵蛋子们站成方队,等着被挑选。大个强壮或是自带装备的,优先被挑走着重训练,当重装列兵,身高臂长的,当弓兵,老实能扛的,当后勤运输兵。跟着战车作战的轻步兵都是各位贵族车兵的亲随,要的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,新兵摸不着。各自需要的人被挑走后,剩下的就编伍均分,装备直线下降,危险性直线上升,昂贵的铠甲和镰剑不可能配给到这些炮灰,只有盾牌和长矛。森穆特从九岁起就没吃过几顿饱饭,看着不够强壮,个儿又抽条了,看着也不能扛,眼看凯姆被塞特军团挑走,心里干着急。
这时,录事官牵来一头牲口。
“嚯,好大一驴!”有人惊诧。
“傻啊,这是马!贵人的玩意。”
录事官宣布:“接上头命令,要选几个机灵的,当侦查兵。条件是要能骑马,当然,我知道你们不会骑,要是骑过驴的,可以来试试。侦查兵可是军队的眼睛和耳朵,是很要紧的。干的好了,升得也快。”
那是一匹沙红色的小骒马,模样轻俊干爽,鬃毛细腻飘洒犹如少女长发,尖耳朵机警地立着,一双长睫毛大眼睛忽闪忽闪,就差开口说话了。
“他妈的,要是我老婆有这么漂亮,我能一天骑三回。”有人开玩笑地说。
“那你还不快去骑!”别人起哄。
那人果然笑嘻嘻地站了出来,录事官把缰绳交给他,嘱咐说:“这是驯过的马了,但是马都认主,上头也没指望你们今天就学会骑,无非是找找感觉。它要颠你,你就下来,千万别跟它对着干,更别勒它脖子,把你全家都卖了也不够赔的!”
马比驴子高,他跳了两下,费劲地爬上马背,像骑驴子一样磕了磕马肚,“吁——”叫了一声。那马儿却也没把他放在眼里,跑了两步,轻轻一尥蹶子,毫不费力地把他颠了下来。
“哎哟!”那人一声大叫,摸着屁股半天爬不起来。新兵们一阵哄笑。
就在这时,只听到一声长嘶,一匹通体纯黑的骏马奔腾而来。即使森穆特对马匹一窍不通,也被它的漂亮吸引住了。它的肌肉比铜匠的臂膀还强健,皮毛光滑铮亮像油过一样,颈子优美地弯着,像芦苇花那样蓬松的长尾巴高傲地翘着,跑起来轻盈得像燕子贴地飞行,虽然戴着一副皮革笼头,但那自由自在的样子,却像是不会臣服于任何人的驾驭。
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第二美丽的东西。
黑马直奔红骒马而来,交颈傍身,红骒马也低首嘶鸣。忽然,远处有人叫嚷:“在这里了!抓回去!”
几个军马场的兵士监官拿着套马杆气喘吁吁地赶到。红骒马受了惊,忽地扬蹄奔去,黑马跟随在后,人群躲避不及,被撞得东倒西歪,一个军马场士兵拿着套马杆试图套住黑马,被撞翻在地,黑马扬起前蹄,眼看就要朝那士兵的胸口踏下去。
就在这一瞬间,马背上人影一闪,缰绳被用力拽住,黑马侧过头去,蹄子随之转过,蓬地一声闷响,踏在士兵身旁的地面上,留下两个深深的蹄印。
这时大家才看清楚,骑在马上的竟然是森穆特!
他踩着辎重车栏跃上马背,双手紧紧拽住缰绳控住马匹,那黑马本是作为驾战车的马匹来训练的,从未被人这样骑过,哪里肯驯服,双蹄腾空,昂首长嘶。森穆特差点被摔下去,幸亏反应迅速,把缰绳在手腕上绕了两圈,双手抵住马颈,双腿尽力夹紧马腹,稳住了身子。
那黑马见没有把他甩下来,又开始疯狂地前后腾跃,把森穆特颠得像锅上的炒豆。周围人都不敢上前,森穆特自己也吓得面无人色。这可不比刚才小骒马轻轻摔人,顶多只是摔疼屁股。要是这样被摔下来,非死即残。人在危急之下的本能反应,就是抱住眼前任何结实的东西,他也不例外,本能地想要抱紧马颈,可是想起刚才录事官说过,不要勒马颈,否则会伤害马儿,硬把这求生的冲动忍了回去。
他深吸一口气,竭力保持冷静,缰绳在手上又绕了绕,努力顺着黑马跳跃的势头稳住自己。他跟全家人到处流落的时候给人放过牛,就学着安抚牛儿的办法,用抵在它脖颈上的手指抚摸着它的颈背,低声说:“安静,乖马儿,安静……”
那黑马又一计不成,纵蹄狂奔而去。森穆特只觉得周围的东西飞一般迅速倒退,全身像在连枷下的麦穗一样被颠得七零八落,骨头简直要散架,五脏六腑翻江倒海,马鬃扫过脸颊火辣辣的,混着牙齿咬破嘴唇的血腥和汗水的咸涩。他只能拼着一口气,咬定牙关不松手。
黑马奔出军营,沿着尼罗河畔飞驰,森穆特顺着它的性子,渐渐找到了驾驭的方法。黑马在河边驰骋了快一个时辰,直到脾气发作完了,跑得爽快了,才摇摇脑袋,嘶鸣了一声,速度放慢下来,信步走到河边去饮水。
河水漂着庆典抛洒的花瓣,溶溶泄泄地流淌。森穆特试着放松缰绳,黑马也没有反抗。他全身酸软,两腿仿佛已经不是自己的了,从马背上下来的时候没站稳,一跤摔倒在草丛里。
草丛很柔软。他索性躺下来,闭上眼睛。
真累,真舒服啊。
过了一会儿,他感觉有什么在拱他的头。睁眼一看,原来是黑马自己过来了,温驯地闻着他的脖颈。
他伸手揽住它的头,抚摸它光滑的鬃毛,拔了一把草递给它。黑马伸出舌头卷着吃了,又舔了舔他的手。
新兵营里的人半天才看见森穆特骑着黑马慢悠悠地回来,惊讶不已。森穆特跳下马,把缰绳递给军马场的监官。
监官一鞭子把他抽得趴倒在地。
“你死定了!这是要进贡给王上的马,你竟然敢骑?!”
历史小贴士:男主家的家族墓地已经出土,所以考古学家对他早期的家庭情况还是比较掌握的,他父亲没有任何官职且早死,母亲仅是家庭主妇,还有几个女性亲戚也死得很早,兄弟姐妹一大堆,穷得下葬都很潦草。他父亲的职业背景没有记录,但从他这么穷却能识字以及后来的专业看,石匠的概率比较大,著名的帝王谷石匠村识字普及率就很高,因为建筑都要刻字。他家墓地还葬着一匹木乃伊做得非常精致的战马,据考古学家研究是被人骑过的而不是通常拉战车的马(大概脊椎骨可以分辨),古埃及没有马鞍马镫,骑马是个危险事,只有侦查兵会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