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警告
书名:差佬往事 分类:灵异 作者:浩熠 更新时间:2025-04-29 22:16:06
两天之前,阿芳游览完后回到了鱼尾村的家里,把这个残破的家彻底打扫了一下。打扫过后,已是傍晚,阿芳就留下睡了一宿。
第二天下午,阿芳整理完毕,提着箱子走出家门时,听见身后有人喊道:“咦,是芳姐吗?”
阿芳回头一看,原来是同村的好姐妹小容。
小容激动道:“啊!真的是你啊,芳姐,什么时候回来的?也不找我。”说罢,快步跑到阿芳身前拉住她的手。
阿芳看到小容也很高兴,便又打开门将她让进了家里聊起了天。
阿芳顺着刚才小容的话题道:“我昨天刚回来的,没来得及去找你呢,今天有急事就要离开了。”
其实小容明白,村里的人都是戴有色眼镜看阿芳的,认为她从事的职业不正经,所以阿芳回来后,除了待在家里什么地方也没有去。
二人高兴地聊着天,聊了好久,阿芳看了看手表,道:“小容啊,我该走了,有时间再回来找你。”
小容拉着阿芳的手摇了起来,道:“芳姐,不要走嘛,再多住一天,我要和你彻夜长谈,真的很想你啦。”
其实阿芳也很想小容,看着她的表情道:“好了好了,真是拿你没办法了,那我就多留一个晚上喽。”
小容开心地蹦了起来,道:“太好了,芳姐,你等等我,我给我老爸打个电话,告诉他我今晚不回去了。还有啊,我这就去村口的杂货铺里去买啤酒,咱们要一醉方休。”
阿芳道:“好啊,我们俩好久没有一起喝酒了,今晚就多喝点。”
小容很快就买回啤酒和一堆零食,二人就这样边喝边聊。
时间到了七点钟,二人已酒至半酣,小容问:“芳姐啊,你想不想成富翁啊?”
阿芳点了小容的额头一下,道:“我可没有你那样的野心,你不知道的,小容,最近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,我一会儿讲给你听,总之我现在只想有个踏实的日子过,没有别的追求了。”
小容反驳道:“其实除了踏实之外,人活着还是要有追求的。芳姐,今天香港的大富豪吴子恒有个慈善演讲,我们听听大富豪的生财之道吧。当然是给你听得哟,我的追求是当一名美貌与智慧并存的madam。”说着,就打开了电视机,又用遥控器按到了财经频道。
电视机里,吴子恒的形象出现,但今天电视里的吴子恒比起往日少了几分亲切感,取代的是一脸严肃。
吴子恒身边的主持人先说了开场白:“我们今天有幸将吴子恒先生请到节目现场,吴子恒先生除了是一位商人之外,更是一个慈善家。最近,他又拿出一笔善款帮助失学的小朋友和无家可归的儿童,下面就让吴子恒先生给我们讲话。”
吴子恒接过话筒,强挤出一些笑容,道:“大家晚上好,我是吴子恒,刚才面前的这位主持人先生对我做了介绍。其实何足挂齿呢,我现在赚到了钱,回馈社会是理所应当的。我父母去世得早,小时候就在外面跟人抢剩饭吃,抢着抢着就长大了。也抢出了自己的天地,不怕跟大家揭露我的黑历史,我年轻时捞过偏门,也因此付出过代价,坐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牢。所以,我的理想是让香港不再有小孩子吃不饱饭,不再有小孩子读不起书,别再像我们那代人一样。”
说到这里,吴子恒顿了一下,眼睛红了起来,接着又说道:“还有,我一个请求,事情是这样的,我的女儿前些日子走丢了,至今还没有回来。我希望我那时做的缺德事别报在我女儿的身上,让她早日回到我身边。借这个机会,我想请求大家为我祈祷,让我的女儿找到家,希望她不要发生什么不测。要是她有事的话。”吴子恒说到这里,咽了一下口水,接着掷地有声道:“我吴子恒愿拿出所有的财产,倾我所能说服政府填平我女儿失踪的那个地方。”
现场的观众开始发出唏嘘声“原来传闻是真的,吴先生的女儿果然被绑架了”“是啊是啊,到底是谁做的呢”
阿芳闻言,心沉到了谷底,暗道:“怎么?敏儿又被绑架了?”
吴子恒的这句话警告意味十足,这是他几经考虑之后临时加在演讲内容里的,目的是通过电视告诫绑匪你们绑的是我吴子恒的女儿,尽快收手,凡事还好商量,要是我女儿出了事你们绝对不会善终。
这番话对托尼、辣玫瑰这种天生的贼王来说不会起任何作用,反而会强化他们的好战性格。
虽然托尼、辣玫瑰没有被吓到,但码米仔却被吓得不轻,他也看了电视。他听过吴子恒的讲话后,吓得汗毛都炸了起来。
米仔还不知道托尼已经被吴子恒控制了起来,立马拨通托尼的其中一部电话。
刑法总则讲述部分:
接着上一章节的话题,来看将财物作为防卫对象的例子。张三骑着摩托车图谋撞死李四,当摩托车加速冲到李四近前时,练过大力金刚腿的李四一腿将摩托车踢碎,保护了自己的性命。本例中,李四为正当防卫,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,因为此时摩托车就是杀死李四的武器,当然可对之防卫,踹碎摩托车可以将李四从阎王手中拉回,能达到防卫效果。但如果张三骑着摩托车到了李四所在地点后,下了摩托车,拿着枪要解决李四,此时李四的防卫对象就要锁定为张三的枪,而不能是摩托车,这个例子中摩托车的功能仅仅是将张三带到犯罪地点,而不是杀人之首要凶器,即使踢碎摩托车也不会达到自救目的,所以不能“毁车”防卫。这是对财物防卫的注意的事项。
上个案例中说得是把财物当做“防卫对象”的情况,继续看把财物作为“防卫工具”时可能导致的法律问题。小牛欲开枪杀死小马,小马眼疾手快,拿起身边的小杨的价值十万元手工艺品砸向小牛拿在手里的枪,结果导致小牛的枪和小杨的手工艺品都被损坏。小牛的枪此时为正经的“防卫对象”,对于其损坏的结果应评价为正当防卫,上个例子已分析,不再多啰嗦。再看看小杨,只见他一把鼻涕一把泪道:“小马,我要去公安局告你故意毁坏财物!让警察把你抓起来坐牢。”但我要告诉小杨的是:“快回来,小杨,不要去公安局,得去法院。”为啥这么说?字数超了,下一章节说说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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